梦溪围棋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803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於之莹超时判负有依据 围棋规则或应修订新版本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peakbell 发表于 2013-4-10 16:37:1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月9日,於之莹在一盘没有下完的棋负于崔精,在第三届黄龙士-双登杯世界女子围棋擂台赛中止步6连胜。关于超时负,有一些误解需要澄清。

  不久前国内的中信银行杯和新人王赛都出现了超时情况,古灵益负谢赫、党毅飞负谢尔豪都是因为超时。中信银行杯的裁判长刘菁在判决时,恰好王磊在现场。现行的中国围棋规则中,确实有“出现超时,原则上判超时一方负;但超时棋手可提出停一手继续比赛。”

  但是,现行版本是2002年修订的,这条规则本身存在模糊之处。现在的比赛中,比赛规程中的用时说明部分,大多会有“……每方用时X小时,N次Y分钟读秒,超时判负”这类的规定,直接规定了超时判负。刘菁判中信银行杯、华学明判新人王赛,直接判负的依据就因为这两个比赛在规程中都规定了“超时判负”。

  黄龙士-双登杯的比赛规则中对用时这样规定:每方用时1小时,1小时用尽进入读秒,每手棋1分钟,超时判负。因此,昨天於之莹超时被直接判负,是根据赛事规则作出的决定。虽然可惜,但无法适用《中国围棋规则(2002版)》中“挺招继续”的那一条。

  至于现行的《中国围棋规则(2002版)》,因为是十年前的修订了,也许到了该再次修订的时候了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梦溪围棋网 ( 苏ICP备09082342号 常年法律顾问 张律师 13815178623 常年艺术指导 一离西风 )

GMT+8, 2024-5-12 17:05 , Processed in 0.091991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